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成本、医疗成本、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机动车辆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置规则内容是什么?假如有有关的法律常识不知道的,不了解如何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记者收拾的有关内容,听听华律网记者给出的具体建议。
机动车辆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置规则试行内容是什么
依据中保协发[2007]11号文《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置规则〉的公告》的规定,《机动车辆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置规则》作为《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流程要素》的补充文件,从1日起在全行业试行。
机动车辆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置规则
1、基本原则
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成本、医疗成本、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成本赔款+医疗成本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成本赔款=死亡伤残成本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成本赔款=医疗成本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越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辆的受害人,不包含被保险机动车辆本车车上职员、被保险人,下同。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成本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成本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成本赔款=∑各受害人医疗成本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越被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越被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辆时:
1.各被保险机动车辆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辆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率,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
3.肇事机动车辆均有责任或均无责任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辆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
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上职员、机动车辆上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
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上职员、行人、机动车辆外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
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辆的辆数。
②肇事机动车辆中有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汽车的,视同投保机动车辆计算。
4.第一次计算后,假如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第三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超越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越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率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2、具体状况处置
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辆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1.两辆机动车辆互碰,两车均有责
双方机动车辆交强险均在分项赔偿限额内,按实质损失承担他们机动车辆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A、B两车互碰导致双方车损,A用户责,B车次责,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
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
B车交强险赔付A车元。
2.两辆机动车辆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无责方机动车辆交强险在无责任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辆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辆交强险在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辆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A、B两车互碰导致双方车损,A车全责,B车无责,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
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
B车交强险赔付A车400元。
3.多辆机动车辆互碰,部分有责、部分无责
一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时,可简化计算如下:
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再互相赔偿。
例:A、B、C三车互碰导致三方车损,A车全责,B车无责,C车无责,则赔付结果为:
A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C车800元,
B车、C车交强险分别赔付A车:400元。
多辆机动车辆互碰,不满足“一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的条件时:
①各方机动车辆在其适用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某分项损失,按其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率进行分摊。
例:A、B、C三车互碰导致三方车损,A用户责,B车无责,C车次责,则A车、B车交强险对C车的赔付计算结果为:
A车交强险赔付C车:300×/=250元
B车交强险赔付C车:300×400/=50元
②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越被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按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的比率进行分摊。
例:A、B、C三车互碰导致三方车损,A车全责,B车无责,C车无责,则B车交强险对A车、C车的第一次赔付计算结果为:
B车交强险分摊A车损失金额:3000×400/=1500元
B车交强险分摊C车损失金额:
1500×400/=250元
B车分摊损失金额1750元,大于400元,则:
B车交强险赔付A车:400×[1500/]=342.9元
B车交强险赔付C车:400×[250/]=57.1元
4.交警调解结果为各方机动车辆承担本方汽车损失
可以找到事故他们机动车辆并勘验损失的,对事故他们汽车损失在本方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超越限额部分在商业汽车保险项下按过错责任比率计算赔偿。
例: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交警调解结果为各自维修本方汽车。在可以勘验双方汽车损失的状况下,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元;B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车损失元。对于A车剩余的1500元损失,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B车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可以在B车的商业三责险项下赔偿750元,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750元。
事故他们已没办法找到并勘验损失,被保险机动车辆没办法得到他们赔偿的,可对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汽车损失在本方机动车辆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超越限额部分在本方机动车辆商业车损险项下按条约规定计算赔偿。
例: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交警调解结果为各自维修本方汽车。在没办法找到B车勘验损失的状况下,A车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车损失元。对于A车的剩余的1500元损失,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则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按条约规定计算赔偿。
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导致车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1.肇事机动车辆均有责或均无责的,各机动车辆按平均分摊的方法,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A、B两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事故责任,A、B车损分别为元、5000元,B车车上职员医疗成本7000元,死亡伤残成本6万元,另导致路产损失1000元。则A车交强险第一次赔付计算结果为:
①B车车上职员死亡伤残成本核定承担金额=60000/=60000元
②B车车上职员医疗成本核定承担金额=7000/=7000元
③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000/2+5000/=5500元。
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50000+7000+=59000元?其中,
A车交强险对B车损的赔款=×[)=1818.18元;
A车交强险对路产损失的赔款=×[500/]=181.82元。
2.肇事机动车辆中有部分适用无责任赔偿限额的,按各机动车辆交强险赔偿限额占总赔偿限额的比率,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A、B、C三车一同导致第三方职员伤害,且A、B两车各负事故的50%责任,C车和受害人无事故责任,受害人支出医疗成本4500元。则第一次赔付计算结果为:
A车交强险赔款=4500×[8000/]=.45元。
B车交强险赔款=4500×[8000/]=.45元
C车交强险赔款=4500×[1600/]=409.10元
3.支付、垫付抢救费金额参照以上方法计算。
一方投保交强险,一方仅投保商业险或无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
1.一方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另一方仅投保商业险
过渡期内发生事故,不涉及机动车辆外财产、职员损失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赔偿原则理算赔款,承保原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按商业三责险赔偿原则理算。投保交强险一方机动车辆的车损险赔款不扣除应由他们交强险赔偿的部分。
例:A、B两车互碰,A全责,B无责。A车已投保交强险和车损险,损失3500元;B车投保原商业三责险,损失1800元。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1800元;在车损险下赔偿A车损失3500元,不扣除原应由B交强险无责赔偿的400元部分。
过渡期内,两车同时碰撞车外财产或行人,根据事故责任比率,承保交强险的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受害人的损失,承保原商业三责险的在商业险限额内按条约规定承担受害人的损失。
例:A、B一同导致车外财产C的损失,A主责,B次责,C损失5000元。交警调解确定A承担60%的损失,B承担40%的损失,A投保了交强险,B投保了商业三责险,未投保交强险。则A交强险对C的赔偿金额应为:
5000×60%=3000元>元
因此,A交强险对C的赔偿金额为元。
主车和挂车之一投保了交强险,另一辆投保了商业三责险,二车在连接用时碰撞车外财产或行人,第一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计算出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按条约约定计算赔偿。
2.一方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另一方无保险
1日至30日期间发生的事故,无保险汽车不视为投保交强险。投保交强险一方机动车辆的车损险赔款不扣除应由他们交强险赔偿部分。
1日将来发生的事故,所有无保险的机动车辆均视同投保交强险参与赔款计算。
3、理算过程:
第一步:确定什么损失是本方机动车辆交强险受害人的损失;
第二步:判断是不是满足“一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的条件,如满足,按简化方法计算。如不满足,进入以下步骤;
第三步:确定本方机动车辆交强险项下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依据肇事机动车辆有无责任状况,按各被保险机动车辆的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率分摊,其中均有责任或均无责任的,按平均分摊的方法计算;
第四步:对于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没超越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按分摊结果赔付;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越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在交强险限额内,按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的比率分摊;
第五步:判断交强险是不是赔足,若有受害方没得到全额赔付,同时又有需赔付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则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超越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越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率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例:A、B、C三车发生碰撞事故,三车均投保交强险,A全责,B无责,C无责,A车损失3000元,B车损失1200元,C车损失1000元。则各方交强险赔款计算如下:
1.?计算各方机动车辆受害人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A全责,B无责,C无责,因B、C的损失之和高于A车交强险适用限额,不适用简化计算方法计算。
A、C的交强险应分摊B车损失:
A分摊B的损失1200×/=1000元
C分摊B的损失1200×400/=200元
A、B的交强险应分摊C车损失:
A分摊C的损失1000×/=833.3元
B分摊C的损失1000×400/=166.7元
B、C的交强险应分摊A车损失:
B分摊A的损失3000×400/=1500元
C分摊A的损失3000×400/=1500元
2.第一次计算各方机动车辆交强险对受害人的赔偿金额
A交强险分摊到损失为:
A分摊B的损失+?A分摊C的损失=1000+833.3=1833.3元
则A对B赔偿为1000元,
A对C赔偿为833.3元。
B交强险分摊到损失为:
B分摊A的损失+?B分摊C的损失=1500+166.7=1666.7元
则B对A赔偿为:400×1500/=360元
B对C赔偿为:400×166.7/=40元
C交强险分摊到损失为:
C分摊A的损失+?C分摊B的损失=1500+200=1700元,
则C对A赔偿为:400×1500/=352.9元
C对B赔偿为:400×200/=47.1元
3.判断交强险是不是赔足
A车现在得到赔偿为:B对A赔偿+C对A赔偿=360+352.9=712.9元
B车现在得到赔偿为:A对B赔偿+C对B赔偿=1000+47.1=1047.1元
C车现在得到赔偿为:A对C+B对C=833.3+40=873.3元。
4.计算各方交强险剩余限额
A车交强险剩余限额|1000|833.3=166.7元
B车交强险剩余限额400|360|40=0,已无限额。
C车交强险剩余限额400|352.9|47.1=0,已无限额。
5.A车交强险继续向B、C追加赔付
A需对B追加赔偿:
1200|1047.1=152.9元
A需对C追加赔偿:
1000|873.3=126.7元
A车交强险需向B、C追加赔付152.9+126.7=279.6元,:
A对B追加赔偿:
166.7×152.9/=91.2元
A对C追加赔偿:
166.7×126.7/=75.5元
A损失虽未赔足,但B和C的交强险限额已用完;B、C损失仍未赔足,但A交强险限额已用完,所以交强险赔付计算结束。
6.最后各方交强险赔付为:
A交强险赔付金额为:元,其中,
A对B实质赔付为1000+91.2=1091.2元
A对C实质赔付为833.3+75.5=908.8元
B交强险赔付金额为:400元,其中,
B对A实质赔付为:360元
B对C实质赔付为:40元
C交强险赔付金额为:400元,其中,
C对A实质赔付为:352.9元
C对B实质赔付为:47.1元
4、关于军队、武警机动车辆等特殊群体的赔偿方法
根据《条例》,军队、武警机动车辆参加交强险的方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在有关规定颁布前,对于仅投保商业三责险的军队、武警机动车辆,与投保交强险的汽车互碰,按以下方法计算赔偿:
1.对于军队、武警汽车,根据其所投保商业险条约和特别约定的规定计算赔偿。
2.对于与军队、武警汽车碰撞的汽车,在计算其车损险赔款时,依据损失补偿原则,不扣除他们交强险应赔偿部分。
5、关于挂靠同一单位的机动车辆互碰的赔偿方法
对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但投保人为不同自然人的机动车辆互碰,可按互为三者的原则,由各方机动车辆交强险在其分项赔偿限额内,按实质损失承担他们机动车辆的损害赔偿责任。
注:此种处置方法仅适用于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向保险人告知了汽车是挂靠的状况,并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体现。假如在保单中体现为投保人一模一样,则将视互碰的各车为同一被保险人所有,不可以在交强险项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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